1. 單位不與職工簽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 2. 在同一單位簽約兩次后必須簽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3. 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5.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加班應當支付加班費。 6. 用人單位勞動規(guī)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7.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收取財物。 8.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9.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10. 企業(yè)建立工會實行工資集體協(xié)商制度。 11、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積極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 12、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保護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 13、勞動是生存之本 合同是維權之基 14、勞動合同一簽訂 各自義務要履行 15、解除勞動合同要依法 違約解除責任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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