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通知時間:2013-12-17 11:27:32 各學院、各單位: 根據(jù)教育部通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已經(jīng)開始申報?,F(xiàn)將我校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說明 1、教育部一般項目分為:①規(guī)劃基金 (資助額度上限10萬元);②青年基金(資助額度上限8萬元);③自籌經(jīng)費(自籌額度下限8萬元);④專項任務: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專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工程科技人才培養(yǎng)研究專項、教育廉政理論研究專項、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專項。本次項目申報不含專項任務(下同),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 2、本次項目不設申報指南(專項任務項目除外),申請者應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結合國家經(jīng)濟社會及學科發(fā)展的需要,特別是根據(jù)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復申報。 3、本次申報采取網(wǎng)上(www.sinoss.net)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需解壓安裝后方可填寫。 二、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 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jīng)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tǒng)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三、申報條件及要求 1、申請者須為我校在編在崗教師,且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2、①規(guī)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②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自籌經(jīng)費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后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jīng)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jīng)費”欄。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1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資助、西部和單列學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 5、自2015年起,連續(xù)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1年一般項目申請資格。 6、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xiàn)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7、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chǎn)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三年申請資格。 四、材料要求 1、各單位將《申請評審書》和《項目申報清單》的電子版于2014年2月17日前發(fā)送至社科處郵箱:shkxc@mail.hebtu.edu.cn,由社會科學處統(tǒng)一審核合格后,上傳至申報系統(tǒng)。 |
|
來自: 昵稱13281901 > 《待分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