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甲木總論 春月之木,漸有生長之象。初春猶有余寒,當(dāng)以火溫暖,則有舒暢之美。 水多變克,有損精神。重見生旺,必以庚金雕琢,可成棟梁。 春木陽撞水渴,用水滋之,則花繁葉茂。春初無火,增之以水,則陰氣弱,根損枝枯,不能秀華; 春末失水,增之以火,則陽氣太盛,燥渴相加,枝葉干枯,亦不秀華。 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時(shí)相濟(jì)為美。 【評(píng)注】三春甲木,必以水火為用。初春宜火,春末宜水,此言甲木性情所喜。 若用庚金,以重見生旺為限;用戊土,以壬癸太多為限。 皆為配合所需,非上格也。 水能生木,然在初春余寒未解之際,而見水多,為陰沉濃郁,反生為克,即不致泛濫,亦不免有損精神,非所宜也。 甲木 1,、正月甲木,初春商有余寒。得丙癸透,富貴雙全。 癸藏丙透,名“寒木向陽” 如無丙癸,平常人也。 正月甲木以水火既濟(jì)為正軌,余皆變局。但丙癸透干不可相并。須中間有隔,否則阻礙。 或癸藏丙透。 2、正二月甲木,從來沒有取從才,從殺,從化的道理。 (評(píng)注:正月和二月的甲木,月令祿旺,自然無從化的道理。) 或一派庚辛,主一生勞苦,克子刑妻。支再會(huì)金局,非夭既貧。 (評(píng)注:此言殺旺無制也,正月木方萌芽,生機(jī)蓬勃之時(shí),不宜制裁,故春木用金非上格。) 如無丙丁,一派壬癸,又無戊己制約,名“水泛木浮,死無棺板”。 (評(píng)注:此言印綬太旺也。正月甲木,雖丙癸并用,但以丙火為主,既濟(jì)為美。 故云一派壬癸,無戊己制之,水泛木浮。即有戊己為制,無丙丁出干,亦非上格局) 如一派戊己,支會(huì)金局,為“財(cái)多身弱,富屋貧人”,終身勞苦,妻遲子晚。 (評(píng)注:此言一派戊己,即使會(huì)金局,月令寅木受傷,亦不能從財(cái),只做財(cái)多身弱論) 或無庚金,有丁透,亦屬文星,為木火通明之象。又名“傷官生財(cái)”格局,主文秀。 一見癸水傷丁,但作厚道迂腐。 或柱中多癸,滋潤木神,傷滅丁火,其人奸如梟雄,曹操之徒,笑里藏刀。 (評(píng)注:上言丙火,此言丁火。正月甲木,喜丙丁為用;無丙而有丁透,亦屬文星。 木火通明,食神傷官一也,但不可丙癸并透,并透則傷,僅為迂腐。 若柱中多癸,丁火之焰自滅。為陰柔,奸險(xiǎn)之輩) 或支成火局,泄露太過,定主迂腐,有暗疾, (評(píng)注:正月甲木,不能缺火。木火傷官,木主聰穎。 但支成火局,泄露太過,必須支有癸水滋木,方陪得中和。 否則,木旺火焚,偏枯,主疾病。即使木旺宜泄,亦嫌氣不中和,貴多就武。) 支成木局,得庚為貴,無庚必兇。若非僧道,男主鰥寡,女主孤獨(dú)。 支成水局,戊透則貴;如無戊制,不但貧賤,死無棺木。 (評(píng)注:印多必以財(cái)為救,有救則貴,無救則貧) 甲木若無根,全賴申子辰。干得財(cái)殺透,平步上青云。”) 總之,正二月甲木,有庚戌者,上命;如有丁透,大富大貴。 (評(píng)注:總結(jié)上文,初春氣寒,以丙癸為上命;春深木老,以庚戌為上命。丁透為上上之命。) 二月甲木,庚金所得,命“羊刃駕殺”,可小貴,異途顯達(dá)。或武職,但要財(cái)資之。 若見癸水,困了財(cái)殺,主為光棍。性暴。 (評(píng)注:上文“春深木老,以庚為戌為上命”,二月甲木,即使春深木老。 與雨水后之甲木同看。特正月以丁火制殺為上上之命,而二月庚金,不須丁火制之。 蓋二月羊刃架殺,殺刃暗合有情,仲春庚金,休囚無氣,故必須有財(cái)滋殺,方大貴。 凡殺刃格,不宜見食傷制殺,而行身旺之運(yùn),以假殺為權(quán)。) 木旺宜火之光輝,易中舉人。木向春生,處世安然有壽。日主無依,卻喜財(cái)?shù)亍?/span> (評(píng)注:木主仁,仁者壽,故云主壽。木火傷官終顯達(dá)?!耗鞠不?,宜貴也。 3、 三月甲木,木氣相竭,先取庚金,次用壬水。庚壬兩透,一榜堪圖; 但要運(yùn)用相生,風(fēng)水陰德,方許富貴。 ( 評(píng)注:三月春深木老,重見生旺,宜用庚金。有火制之,可成棟梁。 陽盛木渴,宜用壬水,泄庚潤木,枝葉繁茂。 故金水為配合上不可缺少之物也。) 或見一二庚金,獨(dú)取壬水。壬透,清秀之人,才學(xué)必富有。 (評(píng)注:此言取用之法。柱見一二庚金,而辰中壬水透出,以壬印化煞為用,最為秀氣。 天干透出二丙,庚藏支下,此鈍斧無鋼,富貴難求,若有壬癸破火,堪做秀才。 (評(píng)注:三月木堅(jiān)金缺,不過可制七殺。干透二丙,庚藏支下,則煞被制太過,有救則吉,無救則兇。 火柱中全無金水,戊己透干,支成土局,又作遺命從財(cái),因人而致富,妻子有能。 (評(píng)注:從格不能見印,有印即木之根。蓋辰為水庫,木之余氣,透印即能生木也。 或見戊己,及比劫多者,命為"雜氣奪財(cái)“,此人勞碌到老,無驅(qū)內(nèi)之權(quán)。 女命合此,女掌男權(quán),賢能內(nèi)助;若比劫重見,淫蕩不堪。 (評(píng)注:比劫多而見財(cái),必以食神傷官為轉(zhuǎn)樞。無食傷,則群劫爭(zhēng)財(cái),如原局無食傷, 必以運(yùn)行食傷之地為美。所謂通關(guān)也。 或支成金局,方可用丙丁,不然,三月無用丁之法,惟有先庚后壬取用, 書曰”甲乙生寅卯,庚辛干上逢,離南準(zhǔn)富貴,坎地卻為兇?!?/span> (評(píng)注:支成金局,胃官殺太旺。三月木堅(jiān),金絕,火相,若見一二點(diǎn)庚金,以壬印化煞為美。 非支成金局,官殺太旺,無用丁火制殺之法;非謂丁火不能取用也。 又三月木氣將竭,不能離壬水,如用丁火,須壬丁兩不相礙。 甲乙生寅卯,干見庚辛,行運(yùn)宜南忌北,正胃春木忌官殺,故宜用火制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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