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杠桿概念:無論企業(yè)營業(yè)利潤多少,債務利息和優(yōu)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變的。 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余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余。 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為財務杠桿。 財務杠桿影響的是企業(yè)的稅后利潤而不是息前稅前利潤。 財務杠桿率等于營業(yè)利潤與稅前利潤之比,反映由于固定的債務存在,財務費用(利息)對保險企業(yè)利潤的影響程度。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yè)負債的程度和企業(yè)償債能力,財務杠桿率越高反映利息費用越高,導致ROE指標越低。 簡單的講就是把你的資金放大,這樣的話 你的資金成本就很小,同時你的風險和收益就放大了,因為盈虧的百分比不是依據原來的資金,而是根據放大后的資金來衡量的。 巴塞爾銀行管理委員會在汲取2008年金融危機的經驗教訓,完善新資本協(xié)議時,提出杠桿率作為監(jiān)管指標,設置下限為3%。 2008年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銀行體系的表內外杠桿率的過度累積。杠桿率累積也是以前金融危機(例如1998年金融危機)的特征。危機最為嚴重時期,銀行業(yè)被迫降低杠桿率,放大了資產價值下滑的壓力,進一步惡化了損失、銀行資本基礎減少與信貸收縮之間的正反饋循環(huán)。因此,巴塞爾委員會將引入杠桿率要求,旨在實現(xiàn)以下目標: (1)為銀行體系杠桿率累積確定底線,有助于緩釋不穩(wěn)定的去杠桿化帶來的風險以及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帶來負面影響。 (2)采用簡單、透明、基于風險總額的指標,作為風險資本比例的補充指標,為防止模型風險和計量錯誤提供了額外的保護。 杠桿率計算在不同經濟體之間應具有可比性,并調整會計準則方面的差異。某些表外項目將適用100%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shù)。并且將測試杠桿率與風險資本比例之間的相互作用。巴塞爾委員會將杠桿率設定為風險資本要求的可靠的補充措施,基于適當?shù)脑u估和校準,將杠桿率納入第一支柱框架。 2011年,中國銀監(jiān)會頒布關于中國銀行業(yè)實行新監(jiān)管標準的指導意見,商業(yè)銀行的杠桿率不得低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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