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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前調查
1.貸前調查的基本內容
(1)基本情況:主要是借款人的貸款主體資格,基本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2)經營狀況:主要是借款人近年的生產、銷售、效益情況和發(fā)展前景預測。
(3)財務狀況:主要是借款人近年的資產負債、資金結構、資金周轉、盈利能力、現(xiàn)金流量等現(xiàn)狀及變化。
(4)信譽狀況:主要是借款人有無拖欠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和不良信用記錄。
(5)經營者素質:主要是法定代表人和主要領導層的學識、經歷、業(yè)績、品德和經營管理能力。
(6)擔保情況:主要是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和變現(xiàn)難易程度,保證人的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
2.貸前調查的程序和方法
一般采用查閱有關資料與實地調查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貸前調查工作要求由雙人(主辦信貸員與協(xié)辦信貸員)共同完成。
3.調查結論
經深入細致的調查,將資料和信息進行分析和研究,形成客觀、實際、公正的結論,形成報告,連同其他貸款資料一并送交審查部門審查。
二、貸中審查
1.審查的主要內容
(1)借款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有無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基本條件。
(3)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狀況、信譽狀況、發(fā)展前景及內部管理是否良好。
(4)借款用途是否合規(guī),金額、期限、利率是否合規(guī)。
(5)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的印章、簽字樣本的真?zhèn)巍?/span>
(6)抵(質)押物的可靠性或保證人資格、能力的審查。
2.貸款審批
在貸款調查、審查意見的基礎上,按授權權限進行審批,決定貸與不貸,貸多貸少以及貸款方式、期限和利率。
三、貸后檢查
1.建立貸款臺帳和貸款業(yè)務管理檔案。
2.貸后檢查的主要內容
(1)對借款人的生產經營狀況、資信狀況、償債能力及貸款使用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2)重點檢查貸款使用情況、償債能力變化情況和履行借款合同情況。
(3)檢查抵(質)押物的現(xiàn)狀及價值變化情況以及保證人償債能力的變化情況。
3.貸后管理
(1)貸款到期前一個星期,要向借款人發(fā)出提示還貸的通知(電話提示)。
(2)貸款逾期要向借款人每月發(fā)書面催款通知,并取得回執(zhí)。
(3)貸款逾期三個月以上,要向借款人依法收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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