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四因 1、六淫邪氣所觸,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阻不通,為外因; 2、經絡自病,臟腑相傳受邪,入臟腑而致病為內因;, 3、五臟情志所傷而致病,為內因; 4、及房室,金刃,蟲獸所傷,為外因; 張仲景在《病由說》一節(jié)中說:“千般災難,不越三條”把致病原因歸納為“內因”、“外因”等。指出“若人能養(yǎng)慎”,防病在先,初病即醫(yī)治之,防止傳變,可以保證身體健康。
|
|
來自: 王大海v皮膚病 > 《中醫(yī)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