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警示教育就是通過聽“別人的故事”讓自己受到警示,是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保持廉潔自律的“標配”和特色武器。但讓警示教育發(fā)揮價值,真正觸動黨員干部的靈魂,警示教育不能“走形式”,要多“走心”。 首先是增強切身感。警示教育中,大貪大腐的典型案例不在少數(shù),但黨員干部往往認為這些案例離自己很遠,與自身無關,以旁觀者居之。如若精心選擇本地的警示案例,“主人翁”是黨員干部“熟人”甚至是朋友,增強黨員干部的切身感,對黨員干部內(nèi)心的觸動更大。 其次是提高針對性。警示教育固然需要全覆蓋,“一個都不能少”,但也不可“一鍋菜招待百家客”。教育內(nèi)容要根據(jù)教育對象的身份、崗位、職務等匹配,同時也要與當前形式和主要任務相聯(lián)系,針對性解決實際問題,避免擺“花架子”,才能取得實效。 再次是強化日常性。當前,反腐敗斗爭取得一定成效,但滋生腐敗的土壤尚未根除,只有做到鏡鑒常在、警鐘長鳴,才能防止黨員干部思想懈怠。“滴水穿石”,通過時時刻刻、無處不在警示教育,才能讓黨員干部時刻筑牢思想防線。(郭果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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