癇證,以發(fā)作性神識恍惚,或突然昏仆、口吐涎沫、兩目上視、四肢抽搐,或口中如有豬羊叫聲等為臨床特征的神志異常疾病。又稱癲癇、癲疾,俗稱羊癲風、羊癇風。多因七情失調,大驚大恐,或飲食失調,六淫所傷等引起,還與先天因素關系較密切。病情有輕重不同,輕者發(fā)作持續(xù)時間短,發(fā)作間歇長,發(fā)作程度輕,僅見目直神呆,但無抽搐、昏仆等。重者發(fā)作持續(xù)時間長,間歇時間短,發(fā)作程度重,證見卒然昏仆,抽搐涎涌等。 第一方 主治:癇證。 取穴:十宣。 穴位:兩手十指尖端,距指甲約一分許。 手法:用毫針逐個點刺放血。一般刺一至二針,患者即可蘇醒。重者刺三至四針多能緩解。 按:適用于發(fā)作期實證。突然仆倒,昏不知人,口吐涎沫,兩目上視,四肢抽搐,或如作豬羊叫者。取十宣刺之,對救急很快,并有醒腦熄風、豁痰開竅的作用。但蘇醒后應辨證調理。 第二方 主治:癇證。 取穴:涌泉。 穴位:在足底前,中1/3交界處,于第二、三趾跖關節(jié)后方,陞足時呈凹陷處。 手法:用毫針直刺五分左右,強刺激,留針待蘇。間可捻轉運針數(shù)次。 按:涌泉穴同樣對癇證發(fā)作急救,效果極佳。它有滋陰潛陽;豁痰開竅醒神的作用。 第三方 主治:癇證。 取穴:后溪。 穴位:在第五掌骨小頭后方掌橫紋頭。 手法:用毫針直刺,產生針感后,緊提慢按,以瀉法待針感加重,急速出針。每日針刺一次。 按:后溪為治癇證的要穴,適用于證發(fā)作時的實證。從癇證臨床表現(xiàn)看,引起神志失常多因邪氣旺盛或人體功能過度亢盛,故此“邪氣盛則實”。在治則上正符合《靈樞?經脈》中所說:“盛則瀉之”的治療方法。 版權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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