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足適履”話三性 - 一定要用“三性” 來去總結(jié)一切法, - 就變成了 —— 依他起性 —— 有為法; - 圓成實性 —— 法性(真如); - 遍計所執(zhí)性 —— 真如以外的 其他無為法。 - 這是 削足適履地 硬掰“三性” 而成“諸法”, - 雖不是完全地 不可以這么做, - 但是唯識宗人自己 看得一定覺得擰巴 ——《成唯識論》 許無為法 唯一真如, - 那豈非變成 遍計所執(zhí)性 不存在了 —— “法”里面 即無它的 立身之處。 - 同樣的, 以這里的 解釋來說, - “有為法”和 “法性”以外 …… 沒有了?。?! - 這一段,是幫唯識派 “削”“三性”的“足”, “適”“諸法”的“履”, - 接下來,抓住唯識派, “削”他“三性”的“足”, “適”他“二諦”的“履”。 - 我邊上看著, 真替唯識派 “喊冤” - 和前面一樣, 一會兒我也跳出本子, 脫稿講一講我知道的 唯識宗義。 ~ 下面這段還是用 如石法師的譯本 —— “雖然唯識宗 - 主張:這三種法 亦也都是'自成的’、 '以自性,而存在’; - 然而(若論其) 是否真實存在, - 則這三者 便有差別。 - 因為他們主張: 遍計所執(zhí)無實, - 而依他起,和圓成實 二種法是真實存在的。” ~ 這說起來的話, 簡單說即就是: - 遍計所執(zhí)性,是假有, 依他起性和圓成實性,是實有。 ~ 首先, 是“三性”,不是“二性”, 故遍計所執(zhí)性也是“有”, - 而“有”,在應(yīng)成以下, 亦也都必須是“自性有”。 - 但遍計所執(zhí)性“非實有”, ~ 因為他乃是 名言、概念, ~ 比如 “火”的名字 并不能夠燒, - 而具體的“火”,則是,能燒的實有。 依他起性和圓成實性,都是這種實有。 ~ 這里要注意: 唯識的“實有” 并不能夠說 他就是“?!?, - 唯識宗的理論里頭,“實有”和“常” 不是“相同”“類似”“一體兩面”的東西, - 唯識的“實有” 不需要符合 “常”的性質(zhì) —— 依他起性 即系就是 “實有”和 “無?!钡?/p> ~ 有些唯識師 受到中觀師 的影響 從而竟不敢說: “依他起性實有” ~ 其實大可不必 站在唯識宗的 立場上: - 依他起性就是 無常地實有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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